4月9日,四川長虹公告,公司董事長柳江先生提議公司以集中競價交易方式回購公司已發行的部分人民幣普通股(A股)股份,回購資金總額為人民幣2.5億元-5億元,資金來源為公司自有資金或自籌資金,回購期限為自股東大會審議通過回購股份方案之日起12個月內。回購股份將用于減少公司注冊資本、實施股權激勵等法律法規允許的用途。
4月9日,四川長虹公告,公司董事長柳江先生提議公司以集中競價交易方式回購公司已發行的部分人民幣普通股(A股)股份,回購資金總額為人民幣2.5億元-5億元,資金來源為公司自有資金或自籌資金,回購期限為自股東大會審議通過回購股份方案之日起12個月內。回購股份將用于減少公司注冊資本、實施股權激勵等法律法規允許的用途。